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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区的保税物流政策 | 保税仓库的保税物流政策 | | 1、除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外,允许在保税区内保税储存国内外市场需要的任何商品 | 1、一般贸易货物、国家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的商品不能进行保税储存 | | 2、对于保税仓储的货物存储期限不作硬性的规定 | 2、保税仓储的货物存放期为1年,超过的必须返回国外或进口国内,否则海关予以变卖处理 | | 3、可对保税存储货物进行商业性简单加工,如改包装、贴标签、分装、维修等,而原产地不变 | 3、保税储存的货物不能进行任何的加工工作 | | 4、海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储存,不视同进口,免税免证;保税区仓储货物运出海外,不视同出口,免税免证,进出仅办理海关备案手续 | 4、海外货物进入保税仓库储存,视同进口,缓税缓证,货物运出海外,视同出口,免税免证,进出必须办理海关进出口手续 | | 5、国内货物(含三资企业产成品)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口,办理全部出口手续,对于国内三资企业相当于货物已经出口境外,可以办理全部的手册、台帐核销手续 | 5、国内出口货物可以出口监管仓内储存。三资企业产成品必须实际出口海外,才能办理全部的手册、台帐核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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