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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正式封关运行

2007-06-27 08:43:27  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  进入论坛>>

为辽宁对外开放打开重要窗口,加快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步伐

  本报讯记者金晓玲报道6月20日,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通过由国家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总局9部委的联合验收,正式封关运行。至此,我省又增添了一个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沈阳市也成为全国继上海、苏州之后第三个拥有两个出口加工区的城市。

  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是国务院在沈阳市批准成立的第二个出口加工区,坐落于国家级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批准规划面积62万平方米,园区建设以“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分期封关”为原则,首期规划面积46万平方米,起步区14.1万平方米。一期建设于2006年5月25日正式启动,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完成了“七通一平”配套基础设施、0.72万平方米的监管楼、1.9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1735平方米海关监管仓库、2830平方米验货场地、204平方米验货平台以及卡口、围网等海关监管隔离设施的建设。

  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的兴建,是我省对外开放工作和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新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沈阳,大力支持铁西新区的发展建设,规划了占地面积850平方公里的沈西工业走廊。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位于沈西工业走廊的起点,将充分利用沈西工业走廊装备制造业聚集区的优势,鼓励发展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精密机械、新能源、新型材料和精细化工业等项目,重点引进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出口加工型企业为主。

  本着“边建设、边招商、边落项目”的原则,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迅速展开招商工作,吸引众多国内外投资者入驻出口加工区投资兴业。目前,加工区在谈项目30个,其中韩国HBE汽车零部件、日本松下蓄电池、汽车增压器、荷兰金属加工、加拿大石油设备等11个项目在封关运行后即进入加工区生产经营,其投资总额达2.8亿美元,达产后年出口创汇可达2.2亿美元。在产业发展方面,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采取“广进大出”的新模式。这种模式以吸引国外的先进技术、国外的产品订单为主,发挥沈阳作为东北地区区域中心的优势,迅速形成产业优势,在更大的区域内形成新的带动优势。

  入驻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的企业,可同时享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相关优惠政策,即享受“境内关外”政策: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加工产品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生产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予以免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等。除此外,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还制定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如针对重大项目可根据项目贷款额度给予1%至5%的财政贴息政策等。

  辽宁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将利用沈西工业走廊作为辽宁省“五点一线”战略腹地的优势,建设成为现代制造业集中、出口加工贸易项目聚集、土地集约利用率高、对外加工贸易集中规范管理的国家级出口贸易示范区,逐渐成为基金、税收、贴息贷款、科技投入等政策的新高地,实现“在更高要求上利用外资、在更高水平上发展加工贸易、在更高层次上扩大出口”的发展目标,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的支撑、辐射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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