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讯15日从烟台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获悉,烟台出口加工区已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七个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试点单位之一,此后,进入该区的国内货物将被视同出口。而叠加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政策和功能后,烟台出口加工区将成为我国所有对外开放区域中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据介绍,此前烟台出口加工区只有加工贸易及为区内加工贸易企业服务的仓储运输功能,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后,在原基础上将增加保税仓储、物流、配送、国际贸易和转口贸易等功能,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区内企业之间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烟台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称,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对烟台港发展将起到极大的助推作用。据了解,目前一个集装箱从加工装箱到最后装船需要50多道手续,而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实行区港联动后,可将所有手续并为一道手续,大大节约时间和成本。另外,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允许境内外企业的货物存放在加工区保税仓库内,加工贸易企业可以组织“零库存”生产,不仅可以节约仓库,还可以避免流动资金占用和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实行国内采购入区货物视同出口,进区即可退税,为企业直接进区享受退税政策开辟了一条通道。 这位负责人认为,烟台出口加工区成为拓展保税物流试点单位后,将对烟台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国际资本、信息、技术等要素,对本地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高竞争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全省乃至环渤海地区,都会形成较强的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整体互动效应,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 据悉,除烟台外,陕西西安、江苏昆山、浙江宁波、上海松江、北京天竺、重庆等也在此次试点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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