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加工区是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它是目前我国政策最优惠、通关最快捷、设施最完善、管理最规范的特殊监管区域,具有快捷通关、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等优势,一系列特殊的优惠政策,就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在此区域投资。 国家对加工区里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予以免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予以免税;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予以免税;国家对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等。 截至目前,国务院已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近60个,其中40余个已封关运行,30余家有出口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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