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从济南海关部门获悉,从明天起,济南海关驻出口加工区办事处将正式开关,并从即日起正式对外开办海关业务,区内企业可享受“境内关外”的特殊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包括:1.区内加工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予以免税;2.区内加工企业进口的原材料实行全额保税;3.区内加工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4.对国家限制开展加工贸易的进口商品以及列入重点敏感商品目录的商品,均可在区内开展加工贸易;5.出口加工区内货物可以在区内企业之间转让、转移、深加工结转;6.区内企业不实行手册管理,一律实行计算机联网且对海关开放,电子数据可与海关交换或海关直接到企业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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