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企争取缓行加工贸易新政
2007-08-02 09:02:53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记者 凌慧珊 实习生 周伟良 进入论坛>>

加工贸易遭遇新政限制最后关口,企业正在努力争取自身利益。时报记者 朱元斌 摄 时报讯 8月23日——正式实行加工贸易新政的日子已逐渐临近,以港资企业为首的加工贸易企业正向商务部等部门争取政策暂缓执行。商务部将于近期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到广东和香港听取港商意见,业界称“新政缓期或采取变通措施的可能性很大”。
珠三角港企展开“自救”行动
香港工业总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有关人士昨日告诉时报记者,目前正在收集企业的意见,待商务部等部门至广东等地调研时一并提交。香港工业总会已于7月31日召集150家港企召开会议,就国家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日前颁布的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征集企业意见。
近期由香港特区政府牵头的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倘若有关政策进一步收紧,甚至全面撤销相关税务优惠,预计有1500家港商将因此停产,而有意停产或缩减生产规模的厂家更达1万,占珠三角港商的21%。
“我们从香港工业总会中了解到,希望新政暂缓执行是港企的普遍意愿。”观澜某玩具厂不愿具名人士称,企业希望国家能够给予过渡期,分阶段实施新政。该名人士相信,“商务部最终缓期或采取变通措施的可能性很大。”事实上,去年11月,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此次调整由于遭遇港企反对最终缓期一年。
此次新政中规定,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的行业,须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企业资金周转受到抑制。“以往允许银行提供担保的方式取消了,若自8月23日起实行新保证金台账实转新规,一年下来,企业被压死的资金将额外增加数百万人民币。”运豪集团副总裁陈长有称,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来说,若不能流通的资金超过两成,企业将难以运作。因此,许多港企希望,能够允许中国银行提供的“信用保单”作为保证金的替代形式。
陈长有表示,现时集团生产所需的全部原材料中,进口原材料量约占5~7成,若新政执行只能寄希望于本地采购。但他担心,“一些不锈钢、塑料类原材料,国内仍缺乏高质量产品。”
新政欲引导港商 向中西部转移
为降低贸易顺差,商务部于7月23日重拳出台加工贸易新措施,不过国家在新政中仍留有余地,给予东西部地区一定优惠政策,无疑是为了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
不过,这些玩具厂负责人认为,“中西部营商环境、产业配套方面未如完善,如果为了一颗螺丝要跑好几天,我们为什么还要搬到那些地方去?”陈长有也有同样的担心,他说转移对于企业来说并非是好的出路。
另一条道路便是转型,既然出口成本日渐增加,一些港企正在考虑转战内地市场。香港贸发局正帮助珠三角港企转战内销,但这条路对于香港企业来说仍有相当大的难度。
“一个从事生产加工出口多年的工厂,他们的专长是生产,你如何让他们同时兼顾分销网络?”香港贸发局新闻发言人邱松鹤告诉时报记者,生产出口与销售推广,是两套不同的策略。香港贸发局即将在内地城市试点举办香港购物节,协助港商打开内销大门。另外,内地政府现时对加工贸易转内销存在政策上的门槛,希望日后在这方面有所变化。
■链接
港企主要建议
●暂缓执行新的加工贸易政策;
●广东省和中央政府鼓励外商做A类企业(按海关分类管理标准,依法经营、无走私违规行为的加工贸易企业),并可在出口政策上享有一定优惠;
●对于鼓励类的高新技术产品,可在原料进口和设备进口上享受零关税。
■背景
贸易顺差高企 促新政出台
据新华社电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7月23日联合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10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
“居高不下的贸易顺差是上述决策的直接原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陈万灵博士指出。
此番政策调整更深层次的动力还在于,目前外贸的增长方式亟待调整。“中国只有卖出8亿件衬衫才能进口1架空客A380”,商务部部长薄熙来的这句名言道出了我国外贸的处境。
国家禁止和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及加工水平低的产品加工贸易,既符合我国当前的产业政策,又能促进加工贸易的升级转型,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附加值。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施了差别政策:东部新设立的外贸企业,不予批准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而中西部A类和B类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管理。
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这是为了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有数据显示,2006年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出口额仅占全国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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