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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利用加工贸易新政加快承接东部产业转移

2007-09-13 16:57:37  来源:庞革平  作者:  进入论坛>>

国家实施加工贸易新政策


    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7年第44号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本次公布的限制类商品目录共2247个十位海关商品编码,其中394个是2007年之前发布的,1853个是新增的,占全部海关产品15%。新增商品类别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木制品、纺织品(蚕丝及丝织物,纱线、布匹及织物,陶瓷制品)、家具(木、藤、竹、柳等家具)、五金制品、有色金属(铝、铅、锌、锡合金制品)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该公告自2007年8月23日起开始执行。

    据了解,这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过快增长,同时配合国家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实行区域间差别政策,促进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区域特点明显的加工贸易发展布局。

    此次调整的最大特点,是对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政策:一是东部地区7月23日后新设立的具有外贸权的生产企业,不予批准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而中西部新设立的企业没有这样的限制。二是对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的东部企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管理,即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台帐保证金;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加工成品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保证金根据企业信用级别收取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合计的50%或100%。而对中西部地区A类和B类加工贸易企业继续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管理,对C类企业实行100%实转。此次列为东部地区的有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省。

    
新政出台促进加工贸易企业向中西部转移


    此次调整是在我国最大的出口退税削减实施未满1个月,国家又宣布的最大规模的加工贸易政策紧缩方案。新政的出台引起了港澳台资加工贸易企业的强烈反弹。港澳台资企业是内地加工贸易的投资主体,目前从事加工贸易的港澳台企业已达6万家,占港澳台企总数的65%。以港商为例,由香港特区政府牵头的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研究报告显示,若国家有关加工贸易政策进一步收紧,甚至全面撤销相关税收优惠,珠三角将会有1500家港资企业停产,而有意停产或缩减生产规模的厂家更达1万家,占珠三角港商的21%。据了解,这次限制加工贸易措施,在已延迟1年的基础上原定于今年5月出台,但征询香港特区政府和业界意见后,应香港方面要求推迟至8月推出。

    新政策的出台,对广西加工贸易基本没有影响,相反是广西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一次大好机遇。一是由于东部地区不再新批限制类加工贸易企业。二是加工贸易准入门槛的提高,保证金“实转”将占压东部企业大笔流动资金,使企业经营成本明显上升,部分加工贸易产业特别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已在向中西部转移。三是本次调整不适用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即进区企业不需要交纳台帐保证金。因此,这次调整之后,广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更加明显,更加有利于吸引东部地区、区外企业向监管区内转移。四是此次限制类产品的大部分在广西具有较好或一定的产业基础(如木制品、蚕丝、纱线、布匹及织物、陶瓷制品、藤竹芒家具、有色金属等),有利于促进这类产业在广西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

    
广西抢抓机遇积极主动承接产业转移


    为抢抓新机遇,进一步承接好东部产业转移,广西正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加快实施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不断加强广西基础设施、产业配套能力、政务环境和政策环境建设,不断降低广西综合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二是加快产业转移承接载体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北海出口加工区功能,加快各市工业园区和高新区的建设步伐,并积极向国家争取在钦州港设立保税港区,在南宁、防城港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在凭祥设立中国—东盟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选择4至5个城市推荐成为商务部和自治区的“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等。三是加大对东部港澳台资加工贸易企业,以及港澳台地区的招商引资力度。

    9月8日至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郭声琨,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马飚,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文学等领导到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考察,并与该集团董事长兼总裁郭台铭进行会谈。经双方协商,该集团决定在南宁市投资30亿美元,在铝材深加工、电子信息、环保节能、新型材料等产业开展全面合作,重点在铝材深加工、电子信息产业形成一定规模,其中今后5年电子信息产业年产值达到500亿元人民币以上。   

    9月10日,富士康科技集团在南宁先期投资注册南宁富宁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研究、开发、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便携式微型计算机、高档服务器、计算机周边设备、高端路由器、游戏机、数字照相机、数字音/视频编译码设备及上述产品的散热模组和相关零配件;汽车用散热片、五金塑料零附件、新型建筑材料、工业及建筑装饰用铝型材及玻璃幕墙的生产等。这标志着富士康科技集团与南宁合作项目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在创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国家实施加工贸易新政策的大背景下,许多中外企业十分看好泛北部湾合作前景和广西的独特区位优势,纷纷将资金、技术、产业、人才转移到广西,掀起了新一轮投资广西的热潮。8月14日,深圳盐田港集团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在南宁举行战略合作签字仪式,双方将以防城港码头资产为合作平台,共同合作组建合资公司。深圳盐田港集团将发挥该集团在集装箱码头运营、管理、航线开发等方面的优势,引进更多的资金和资源,加快北部湾亿吨级区域性国际枢纽港建设。双方还将合作建设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园,共同打造连接物流园区与北部湾港口集装箱物流链,打造现代化物流服务平台。

    除深圳盐田港集团投资广西外,印尼金光集团已投资411亿元人民币,在钦州港建设大型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芬兰斯道拉恩索集团则与广西高峰林浆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约220亿元人民币,在北海铁山港建设大型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首期投资10多亿元人民币,在北海打造北部湾新兴电子信息产业加工制造基地,力争5年后的产值超过100亿元;中石油集团在钦州港投资152亿元人民币,开建西部地区首个1000万吨级大型炼油厂;香港中电亚洲有限公司还与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52亿元人民币,建设防城港电厂。此外,国投电力公司与有关公司合作首期投资52亿元的钦州燃煤电厂、国投电力公司投资约27亿元人民币的北海电厂一期工程,均已建成投产。目前,新加坡万邦集团、香港前沿国际集团等一批跨国公司已确定在广西沿海投资数百亿人民币,进行项目建设和临海工业园区建设。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广西引进的区外境内到位资金达381.52亿元,同比增长51.1%;外商直接投资3.09亿美元,同比增长72.5%。

    

    [相关背景知识链接]

    ①加工贸易政策调整背景:加工贸易在中国进出口总额中占据近半壁江山,有力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2006年,加工贸易出口占GDP的19%,顺差增量拉动GDP增长近1.5个百分点,并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但加工贸易也是我国目前贸易顺差的最主要来源。据统计。2006年我国加工贸易顺差高达1889亿美元,超出1775亿美元的贸易顺差总额。另外,加工贸易还存在处于国际产业链低端、区域发展不平衡、本土企业参与程度不高、准入门槛低等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尤其在区域发展不平衡方面,东部地区占了贸易的97.5%,而中西部21个省区市只占加工贸易的2.5%,极度不平衡。

    ②对于限制出口类商品:应缴纳台帐保证金=保税进口料件备案总金额×(限制类商品出口备案金额/加工贸易出口商品备案总金额)×综合税率×50%。

    ③关于A类和B类企业:海关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按照企业的信誉、守法程度情况分别归为A、B、C、D四类,A和C、D类很少,大部分是B类。

    ④关于保证金“实转”使企业成本上升:举例来说,如果某行业进口关税5%,出口退税率11%,一家加工贸易企业进口了100万美元原料,制成产品之后出口售价150万美元,获利50万美元,那么企业在整个过程中,只需要承担3万美元的出口退税差额。但一旦实行保证金实转,企业进口时,就必须额外准备22万美元存入海关指定帐户,直到产品出口核销后,才能申请返还。而如果被禁止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该企业进口时就要付出122万美元,出口时退税差额达到9万美元,一进一出就会让企业成本骤然上升3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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