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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山西省的影响

2007-07-31 09:58:56  来源:山西省商务厅  作者:  进入论坛>>

    经国务院批准,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此次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政策调整,东部和中西部实行差别政策 :一是东部地区新设立的外贸企业,不予批准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二是中西部地区A类和B类加工贸易企业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管理。 
    
    此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近期对我省加工贸易直接影响较小。2007年1-6月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157045万美元,同比增长322.86%。其中进口66323万美元,同比增长490.88%,出口90722万美元,同比增长250.08%。占我省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为30%。目前,我省加工贸易还处于初级阶段。加工贸易的商品主要有植物产品、食品、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产品、塑料及其制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贱金属及其制品、机电产品、车辆航空船舶及运输设备、杂项制品九大类。其中仅机电、贱金属及其制品就占97%。我省加工贸易涉及本次调整的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商品微乎其微,所以,近期对我省加工贸易直接影响不大。 
    
    从长远来看,对我省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将影响深远。 
    
    我省将抓住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机遇,,利用我省具有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低的比较优势,在生产制造领域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和人才的优势,克服产业配套、运输成本、物流效率、营商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有效承接加工贸易的传递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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