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廊坊出口加工区顺利通过由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外汇管理局组成的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小组的验收,标志着廊坊唯一一家国家级园区正式通过验收,也标志着我市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又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海关总署加贸司副司长吕伟红、省政府副秘书长宋振华、石家庄海关副关长吴华和市委书记王增力,市长王爱民,市委常委、廊坊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廊坊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刘万青,副市长王会勇出席出口加工区验收会议和颁证仪式。
廊坊出口加工区是200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设立的第四批18个出口加工区之一,位于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批准规划面积O.5平方公里,东至京津塘高速公路西侧、西至锦华道以东、南至天津域界、北至乾雄公司南侧。出口加工区将依托廊坊开发区的产业定位,重点发展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对区域经济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加工贸易型企业,重点引进的行业是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精密机械、保税物流。出口加工区按功能划分为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区,实行整体性规划、一次性建设。
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小组听取了廊坊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关于出口加工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和石家庄海关对廊坊出口加工区预验收情况的汇报,对出口加工区进行了实地检查,经过认真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廊坊出口加工区O.5平方公里验收区域的基础和监管设施符合验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予以颁发《廊坊出口加工区验收合格证书》。
会上,联合验收小组各成员单位代表分别签署了验收项目评审意见。联合验收小组组长、海关总署加贸司副司长吕伟红和省政府副秘书长宋振华签署了《廊坊出口加工区验收纪要》。吕伟红向廊坊出口加工区颁发了《廊坊出口加工区验收合格证书》,并与王增力共同为廊坊出口加工区揭牌。
吕伟红说,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河北廊坊出口加工区,将进一步增强开发区的综合功能优势,将对廊坊乃至河北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对外开放,增强综合实力发挥积极作用。她希望河北廊坊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能够按照国家转变贸易增长方式,缓解贸易顺差的总体要求,抓住宏观政策调控的机遇,推动科学发展,积极研究提出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的思路,在有效监管、规范运作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国家对出口加工区的各项政策,使廊坊出口加工区的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
王爱民说,国家批准在廊坊设立出口加工区,对廊坊经济新一轮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廊坊出口加工区的建立,为廊坊外向型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为廊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新的载体,将极大地提升廊坊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水平。今后,廊坊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出口加工区的领导,从组织上保障出口加工区的建设与发展。希望廊坊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充分发挥出口加工区的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有效利用出口加工区的政策优势、通关优势、环境优势,扩大并完善出口加工区的保税物流等功能,科学规划,切实加强区内产业引导,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