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是外资企业,有进出口权,所有产品都是外销; 1、什么样的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需要交纳风险抵押金?我们企业需要吗? 2、我司为新企业,应属B类企业对吗?若是,我司或进料以下料件需要按百分多少交纳银行保证金;具体计算公式是? 化纤制花边、花纤制弹力布、衣架(塑料)、唛头、松紧带、吊牌、色丁布: 另外:有关此规定“ 为简化手续,5000美元以下的78种商品不需申领加工贸易手册,也不需到外经贸部门审批。”是按进口料件的部分料件来算还是总手册来算?我司可以做吗?(对于进口料件中的衣架、花边、吊牌、松紧带等) 答:您好.1.根据《海关总署、中国银行关于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署税[2000]第188号)第一条:自2000年5月1日起,“B”类企业向海关办理进口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时,海关按合同备案金额应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款的50%征收保证金。企业的类别的设定是根据《国办发[1999]35号》文的规定由当地主管海关确定的。2.关于“5000美元以下的78种商品”属于“特殊辅料”进口,具体办理手续请向广州海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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