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金是否属于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以82号公告规定为准
2006-11-17 11:25:59 来源:商务部网站 作者: 进入论坛>>
答:您好。我们向商务部及海关总署主管部门都进行了询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第82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是最新发布的,这个文的结尾也已说明“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以本公告规定为准。”没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商品即可以开展加工贸易。如地方海关在执行中有疑义,您处可建议他们向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处再询问一下。咨询电话010-65195538 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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